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鄒幸彤、常委鄧岳君和徐漢光,被指拒應警方國安處要求交出資料,他們不認罪,案件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警方國安處署理高級警司洪毅在面對盤問時,若答案可能涉公開「公眾利益豁免權」(PII)保護資料,可以選擇不回答。
親自應訊的鄒幸彤早上繼續盤問洪毅,鄒先重提上次洪供稱支聯會曾收過「組織4」一筆款項,並在盤問下終透露金額為2萬元,續問該筆滙款是否來自「民主中國陣線日本分部」。控方隨即反對相關提問,指涉問及「組織4」的資料屬PII保護的範圍。鄒幸彤認為PII並不限制盤問的問題。
羅德泉就指,若證人回答「是」就公開「組織4」身份,即違反PII,反問鄒是否想走後門逃避PII。鄒幸彤重申證人可以沉默,但她必須在庭上問及。羅德泉最終以潛在可能公開PII保護資料為由,容許證人自行決定是否回答問題。
洪毅之後在被問及該筆滙款是否來自「民主中國陣線日本分部」、「組織4」是否遲於支聯會成立時,都選擇不回答。鄒幸彤則向法庭反映,證人不回答問題讓她盤問有困難。
另外,鄒幸彤亦問及洪毅在警方調查報告提及「組織4」和支聯會因「天安門8964事件」成立,是否即指「天安門屠殺」,洪毅同意。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之後反對使用「屠殺」一詞,指出應改用「中性」字眼「六四事件」。鄒幸彤則反駁「六四事件」是將事情的嚴重性調低,並非中性字眼。羅德泉指要用中性、恰當字眼,鄒幸彤最終需改稱「六四事件」繼續盤問。
審訊下午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