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訂《電影檢查條例》的檢查員指引,列明若影片及對觀眾的影響可能會危害國家安全,則不宜上映。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相信,不會隨便就踩到「紅線」而扼殺本港創意產業表達自由,亦如《港區國安法》沒影響絕大部分港人的自由一樣。
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本港之前一直未有《港區國安法》,故檢查員指引中沒有國家安全的概念,對檢查員並不理想,因為他們不知道國家安全是需要考慮的角度,因此需要修訂。
她提到,電影業界因為新指引而有焦慮,正如去年《國安法》立法的情況般,需要時間溝通及釐清有關「紅線」,因此已指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與業界多溝通及解釋,或可將指引具體化,減低疑慮。
對於《港區國安法》落實快將一周年,林鄭月娥稱,過去12個月,包括寫文章、罵特首等,很多人當初說在《國安法》下不能做的事情及行為一直在進行,唯一不可以只是不能犯法,強調當局一定會對違反《國安法》及其他法律的人士執法及懲治。
她又提到,檢視現時制度是持久及龐大的工作,很多事已「積非成是」,當局「隻眼開隻眼閉」,現時是時候撥亂反正、正本清源,她在任內每一日都會檢視現行體制法律,倘有需要更新完善,作為行政長官責無旁貸,確保「一國兩制」繼續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