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發現有「破產事務所」和「離婚事務所」,明示或暗示會提供法律諮詢服務,惟其實並非律師行或律師事務所,提醒市民在辦理破產離婚時,提防所託非人。
消委會早前派職員以神秘顧客身份,向12間「事務所」查詢收費及服務詳情,同時查閱律師會的註冊名單,確認這12間「事務所」並非律師行。
消委會發現,這些「事務所」的主要職能,純粹擔當填表角色,不會像律師行般提供監誓服務,又或代表欠債人出席破產聆訊。
消委會又發現這類「事務所」網站,如以「legal」字眼作為網址,於網頁當眼位置顯示正義女神像、法槌或疑似法律書籍,容易令不熟悉法律的消費者,誤以為是專業的法律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