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接受新華社訪問時表示,有關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較大比例的議員,中央有關部門在前一階段聽取香港社會各界人士意見建議時,多數意見認為三種方式選舉產生的議員,應按照40:30:20的比例分配,全國人大常委會採納了這一意見。
他指出,作出這一制度設計的考慮是,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的立法會議員,主要是代表香港社會的整體利益,而功能團體選舉產生的議員主要是代表行業、界別的利益,分區直選產生的議員主要是代表地區的利益。由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的議員,在立法會中佔據比功能團體議員和分區直選議員多的議席,能夠使立法會更好地代表香港社會整體利益。另外,由於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的議員的選民基礎,與選舉產生行政長官的選民基礎相同,也就是說,他們都是由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因此,這樣的分配比例,也有利於在立法會中形成穩定支持行政長官的多數力量,促進行政和立法的順暢溝通,維護並落實行政主導。
關於規定選舉委員會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和參與提名立法會議員候選人,鄧中華應詢表示,這是為了強化候選人的代表性,使有關候選人的提出能超越特定界別、團體或地區的利益,確保最終選出的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是真正符合候選人資格要求、有較廣泛代表性和認受性、有能力的愛國者,確保其在履職過程中,能夠較好地將界別、團體或地區利益,與香港社會整體利益和廣大居民根本利益結合起來。
鄧中華又指出,區議會議員大比例成為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成員,並在立法會中佔有較多席位,變相地改變了區議會的性質和定位,使區議會在香港特區政治生活中影響過大,甚至成為一些人從事反中亂港活動的重要平台。要促使區議會回歸《基本法》對它的定位,就必須取消其在選委會和立法會中的席位,削弱它的政治功能。並指區議會既然是運用政府公帑,就應該真正地為基層社區謀福利、做實事,為特區政府提供有價值、有建設性的諮詢意見,決不允許區議會成為從事反中亂港活動的平台。
他強調,這次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修改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就是要將愛國者治港這一根本原則法律化、制度化,就是要將反中亂港分子排除出香港的管治架構,就是要杜絕反中亂港分子繼續堂而皇之地坐在立法會的議事大廳裏搞反中亂港活動。
對於反對派是否還有參政空間、香港將來能否保持多元包容的政治文化,鄧中華指出,強調愛國者治港,絕不是搞「清一色」和「一言堂」,絕不是說不能對特區政府的施政提出不同甚至反對的意見。任何有意願參選的人士,只要符合愛國者標準,獲得足夠提名和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對其資格的確認,都可以參選並依法當選。香港將繼續保持多元包容的政治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