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警員涉隱瞞已離婚,繼續佔用荃灣綠楊新邨的警察宿舍逾15年,承認一項欺詐罪,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4個月,緩刑1年。
現年50歲的被告李德明,入職警隊超過30年,目前已退休,他早前求情稱「好掛住前妻,所以想守住曾經一齊的地方」。
案情指出,被告由2005年1月至去年7月的15年期間,在不符資格下仍繼續佔用警察宿舍,獲得租金連利息約221萬元的利益。
2021年2月11日 時事脈搏
一名男警員涉隱瞞已離婚,繼續佔用荃灣綠楊新邨的警察宿舍逾15年,承認一項欺詐罪,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4個月,緩刑1年。
現年50歲的被告李德明,入職警隊超過30年,目前已退休,他早前求情稱「好掛住前妻,所以想守住曾經一齊的地方」。
案情指出,被告由2005年1月至去年7月的15年期間,在不符資格下仍繼續佔用警察宿舍,獲得租金連利息約221萬元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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