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攝影記者昨日在灣仔採訪期間,遭警方水炮車水柱直接擊中頭部倒地。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在一個電台節目上表示,水炮車具有殺傷力,當時記者穿有媒體反光背心在行人路位置,警方無可能看不見。他認為,是失去互信基礎,警方未必想講出口,對方其實希望記者離開現場不採訪,但這是不可能,等同媒體失職。
楊健興指,過去已多次向警方提出,亦與警務處處長見面,反映媒體在採訪過程中受到警方無理對待,但看不到有任何明顯改善,例子太多,媒體每次行動被警方施放胡椒噴劑、驅趕、言論上的暴力及羞辱等。
楊健興又指,《港區國安法》範圍很寬,不少傳媒感憂慮,若報道有立場,算不算宣揚,報道一些被指是謠言的資訊算不算散播,報道會否令政府認為負面而觸犯法例等,亦擔心當局會加強監管及管理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