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今日踏入第100日審訊,黎智英第8日自辯。
法官李運騰問黎智英說過《港區國安法》生效前,覺得國際支持對香港很重要,《國安法》生效後想法是否一樣,黎智英回答「是」,但《國安法》已實施,不可能再阻止,他對國際社會如何回應《國安法》感興趣,相信國際支持,可確保香港的自由不被侵蝕。
辯方展示黎智英和陳梓華的財務往來紀錄,對於一筆資助陳梓華約8萬元到台灣會見他的費用。
黎智英指在庭上首次知悉此滙款,他並沒簽署支票,亦不認得支票上的簽署,控辯雙方同意,支票是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裁周達權與Mark Simon共同簽署,黎智英重申所有支付陳梓華的費用都並非酬勞。
黎智英又同意2019年10月曾墊支約14.4萬港元,讓陳梓華舉辦反修例文宣街站及展覽,他作供再提到轉讓離岸公司予陳梓華,解釋因為對方未能開戶,強調僅「舉手之勞」。
辯方引述同案認罪被告、「十二港人」李宇軒的證供,指2019年7至8月曾與陳梓華會面,當時陳梓華帶領一支勇武小隊,其勇武隊有地方收藏爆炸品,辯方問黎智英與陳梓華交流期間,陳有否提到相關事項,黎指從來沒有。
對於李宇軒在庭上指陳梓華有意成立「流亡政府」,黎智英稱不知情,陳梓華沒有向他提過牽涉「流亡政府」一事,亦沒有聽過有軍隊可以協助訓練勇武派。
辯方就黎智英的個人Twitter多次轉發「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 的帖文發問,法官李運騰問黎智英有否向李兆富出帖文給任何指示,黎重申賬戶由李兆富管理,因為對方是自己的徒弟,在其手下工作多年,二人有共識,自然知道他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