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早前就政府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禁止蒙面規例》入稟司法覆核,高等法院今日開庭處理。
代表民主派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陳詞指出,《緊急法》給予政府至高的權力,訂立任何法規及刑罰,直指今次打開一個缺口,違反三權分立的原則。
她又稱,立法會審議及修訂法例的權力不能被取代或剝奪,惟政府由公布規例至規例生效,相差僅9小時,期間未有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參閱,形容做法邪惡。
李志喜表示,特首林鄭月娥早前就修例事件致歉,並在私人場合承認犯下不可原諒的錯誤,但未見有人因事件問責,認為政府制度已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