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以公眾利益守護者身份,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非法於網上論壇及通訊軟件,包括連登及telegram,發布任何訊息或言論可促進、鼓勵或煽動其他人士威脅使用暴力,包括非法傷害他人及損壞香港的任何財物,或協助及教唆他人作出相關行為。
高等法院今緊急開庭處理,法官高浩文頒下臨時禁制令,時效至下月15日。
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明確反對此做法並表示,禁制令立下極度危險的先例,猶如將內地「防火長城」的網上言論審查引入香港的第一步,損害市民網上發表言論的自由。
他認為,目前已有法例針對煽動非法行為,質疑政府變相繞過立法會程序,用申請禁制令的方式引入局部網禁,效用亦極為有限。政府逐步引入過濾互聯網,顯示特首林鄭月娥政府別有用心,形同把香港變成「一國一制」。
莫乃光指出,若日後政府引用《緊急法》擴闊禁止範圍,例如要求電訊及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封鎖個別網站或應用之鏈接,將徹底破壞香港開放自由的互聯網和資訊自由,嚴重威脅香港依賴資訊流通的專業服務和互聯網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