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周三去信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促請港府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進行適當諮詢。
戴啟思在信中引述紐西蘭上訴法院近日以存在「人權疑慮」為由,駁回中國就疑犯金京燁移交至內地受審的申請,直言紐西蘭基於對中國司法機構的不信任,以及中國司法制度不透明、存有人權風險為由,拒絕了中國的引渡要求。
港府修訂《逃犯條例》也持續引起社會強烈迴響,近日的遊行是有力的證據,顯示社會對條例修訂的不安。鑑於過往內地在人權保障方面存在漏洞,包括經常發生對疑犯不合法的盤問,令港人對修例充滿疑慮。
戴啟思表示,基於憂慮內地政府未能就個案作出公平審訊,以及未能保障疑犯尋求法律援助的權益,他再次要求港府撤回相關修訂法案,進行適當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