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兩名參議員致函聯邦貿易委員會(FTC),批評FTC與Facebook(fb)就保障用戶私隱不力的調查進行和解的做法不妥當,應該採取更嚴厲措施對付fb,包括要求fb行政總裁朱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個人要為事件承擔責任。
發信的是民主黨參議員Richard Blumenthal與共和黨參議員Josh Hawley。他們表示,根據傳媒報道,FTC與fb洽談就私隱調查作出和解,條款包括fb要支付罰款50億美元。兩人認為,FTC此舉仍未足夠,應該要求fb採取更嚴厲措施保障用戶私隱,包括刪除追蹤用戶資料、限制向用戶收集的資訊、設立防火牆等,以及朱克伯格等fb高層面對個人責任追討等。
FTC表示,已接獲信件,但未有進一步評論。fb拒評上述消息。
參議院司法委員會反壟斷事務主席Mike Lee認為,不大可能要求朱克伯格為事件負責,因為沒有法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