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決定,不會追討喪失議員資格的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和姚松炎的薪津,但預支的款項須與當事人交涉。
梁國雄認為,行管會枉作小人,施壓要立法會追討有關薪酬開支,現時不追討薪津只是知錯能改。
劉小麗則稱,不認為當局釋出善意,只是作出公道及合理的決定,有工作就應該有薪津,又指事件歷經一年多,是威權政府的恐嚇和打壓。
另外,梁國雄及劉小麗兩人均表示,被褫奪議席後,他們和議員助理都不獲支薪,會代議員助理向行管會追討薪金和遣散費。
至於兩人就喪失議席案件提出的上訴,梁國雄表示,案件排在明年4月審理,他正向司法機構爭取提早處理,估計最快要本月底才知道結果;而劉小麗被問到會否撤回上訴時則表示,會在梁國雄案有結果後,再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