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深交所有關負責人表示,本次優化再融資安排的具體舉措是圍繞從嚴從緊的把關要求,把握好再融資節奏,對再融資募集資金的合理性、必要性從嚴把關。
其中指出,嚴格限制破發、破淨情形上市公司再融資。要求上市公司再融資預案董事會召開前20個交易日、啟動發行前20個交易日內的任一日,不得存在破發或破淨情形。
破發是指,收盤價低於首次公開發行上市時的發行價。破淨是指,收盤價低於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或者最近一期財務報告每股淨資產。
負責人稱,符合國家重大戰略方向的再融資不適用本次再融資監管安排,融資金額不超過3億元人民幣且不超過淨資產的20%可以適用簡易程序。董事會確定全部發行對象的再融資不適用破發、破淨、經營業績持續虧損相關監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