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近日聯合印發《關於做好金融支持防汛抗洪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的通知》,對加大重點領域信貸投放、提升災後恢復重建信貸服務效率、積極發揮保險風險分散功能、多渠道拓展災後重建資金來源、全面提升災區金融保障功能等五個方面提出具體要求。
《通知》要求,加大對受災情影響較大的重點區域各類信貸投放力度,加強道路通訊、農田水利等重點基礎設施修繕重建的中長期信貸支持,及時保障農戶補植改種的農資購買資金需求,助力受災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等群體恢復發展。對承擔防汛救災和災後重建重點任務企業,積極開展銀企對接。對受災情影響出現暫時困難的借款主體,不盲目停貸、抽貸、斷貸、壓貸,鼓勵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給予免收罰息、分期優惠支持。堅持「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原則,最大限度簡化理賠流程和手續,加大預賠付力度,提升保險理賠服務質效。
《通知》要求,加大貨幣政策工具支持力度,用好用足新增2350億元人民幣支農支小再貸款額度。支持災區企業利用債券市場募集資金恢復生產經營,支持災區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發行金融債券擴大可貸資金來源。引導保險資金多種形式優先投入災區優質企業和重大項目,建立多元化可持續的災後重建資金保障機制。加強災區現金流通、供應狀況的監測分析,合理調配現金資源,着重做好群眾生活和救災所需現金供應。建立財庫銀協同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國庫資金劃撥管道安全便利的作用,全力保障抗災救災應急資金及時撥付。
下一步,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將持續加強與各方溝通協調,形成政策合力,做好督促落實,不斷提升防汛抗洪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金融服務質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