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官媒《證券時報》報道,近日監管部門召集部分信託公司舉行信託業務分類座談會,監管人士在會上透露,《關於調整信託業務分類有關事項的通知》即將正式出台,針對信託公司原有存量業務設置了5年過渡整改期。
報道指出,業務分類改革將通過差別化監管的方式,允許高評級信託公司開展創新業務,同時限制低評級公司開展資產管理信託業務。此外,未來融資類信託業務將保留一定比例,不會完全消失。
報道稱,根據監管部門4月向信託公司下發的《關於調整信託業務分類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信託業務將被劃分為資產管理信託、資產服務信託、公益慈善信託三大類。
按照要求,信託公司應對各項存續業務進行全面梳理,制定存量業務整改計劃。對於基於信託關係開展的私募基金管理等業務,按照嚴禁新增、存量自然到期方式有序清零。對於其他不符合分類要求的信託業務,在資產管理信託項下單設待整改信託業務一類,將相關業務歸入此類別,按照業務特點有序實施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