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報道,美國互聯網搜索引擎公司谷歌(Google)與法國就歐盟推動的「被遺忘權」(the right to be forgotten)執法爭議,歐盟法院(Court of Just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 CJEU)作出宣判,拒絕法國的要求,稱谷歌不須要在全球範圍內刪除個人敏感資料的連結。
此案是被視為是歐洲能否將其法律延伸到境外,以及個人能否在不違反言論自由和合法公共利益的情況下,要求在互聯網搜索結果中刪除個人資料的一次考驗。
2016年,法國隱私監管機構CNIL對谷歌處以10萬歐羅的罰款,理由是谷歌拒絕根據「被遺忘權」的要求,將敏感個人資料從全球互聯網搜索結果中刪除。谷歌向法國國務委員會提出抗議,後者隨後向歐盟法院尋求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