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政府同意,容許美國引渡高盛前投資銀行家Roger Ng到美國,出席涉及主權基金「一馬發展」醜聞的聆訊。菲律賓籍的Ng已經在5月3日起程,周一出席紐約法院的聆訊。他否認包括串謀洗黑錢及行賄等所有控罪。
紐約法院當值裁判官批准Ng以2000萬美元保證金保釋候審,但是他要帶上電子腳鐐,以及在法庭批准的一個紐約住宅單位內實行家居軟禁。
根據美國與馬來西亞同意的安排,紐約的審訊初步預算為期10個月,然後Ng須再返回馬來西亞,面對當地的另外相關訴訟。不過,Ng返回馬來西亞的時間最終須視乎美國案件的審理進度而定。
美國司法部去年11月1日起訴現年46歲的Ng涉及一馬醜聞,而他當天起已經被馬來西亞當局拘留。
馬來西亞當局原先要求他先在當地面對相關指控的聆訊。其後,美國與馬來西亞商議後,馬來西亞同意送Ng至紐約,先行面對美國的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