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早前對一宗涉及組織嚴密的「唱高散貨」集團的案件提起法律程序後,該案件今天首次在區域法院展開刑事檢控程序。
案中兩名被告葉志輝及蘇龍影懷疑是該集團的骨幹成員。經證監會進行深入調查後,二人於2023年8月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控串謀在涉及證券的交易中,使用具欺詐或欺騙意圖的計劃。法院在2024年2月8日批准將此案移交區域法院審理。
由於控方擬申請將此案與另一宗案件在區域法院進行合併聆訊,故葉志輝及蘇龍影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今年4月25日。在該案件中,被告劉家榮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被控與葉和蘇相同的罪行。
區域法院批准葉和蘇保釋,條件是他們不得離開香港;交出所有旅行證件;分別繳交50萬元及5萬元的保釋金及於所申報的地址居住及就住址的任何更改通知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