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就其適用於持牌期貨經紀行的建議風險管理指引,發表諮詢總結。該指引載列了適用於期貨經紀行的全面風險管理框架。該指引已於今天刊憲,並將於2024年2月25日生效。
回應者普遍對於證監會就期貨經紀行應採用的風險管理手法提供指引表示理解。他們的意見已在適當情況下被納入該指引中。為回應市場意見,證監會亦已提供更多以原則為本的指引,以取代某些規範性規則及定量門檻。
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表示,穩健的風險管理框架,是確保期貨經紀行在市場波動時保持韌力的關鍵要素。新的指引將協助期貨經紀行審慎地管理有關其自營買賣及代理交易業務所涉及的風險。
期貨經紀行將有6個月的過渡期來遵從有關指引,另有額外12個月的時間來實施系統修改,以遵守有關將客戶風險限額監控措施自動化,及壓力測試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