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出席無綫節目《講清講楚》時,被問到政府向市民派發電子消費券,是否代表日後不會再派錢時,陳茂波回應指需要審時度勢,再作考慮。
陳茂波表示,每次措施出台都要考慮各項因素,如經濟環境、政府承擔能力等方面,都要審時度勢。很希望今次的電子消費券推出來後,市民能用得開心又順利,政府亦可以總結經驗,日後做其他計劃時如何做得更好。
陳茂波又提到,計劃下月4日起開放予市民登記,但首兩星期登記的市民都可以在8月1日領取消費券,故市民不需要急於第一日登記。
他強調,電子消費券的使用期限由5個月至7個月不等,橫跨聖誕節及新年,相信市民有足夠時間消費,當局亦會在消費券期限屆滿前,以短訊提醒。
另外,對於使用電子消費券時退貨或套現會否違法,陳茂波指出,如發現有人合謀套現,不排除需要負上刑事責任,涉事商戶亦會被列入黑名單。
陳茂波說:「如果是客戶買了不合適的物品,去退款是無可厚非。據悉,4間支付平台恒常都有看商戶有否做一些跟平常習慣很不同的事,而出現一些特殊情況,如果是這樣,不排除把這些商戶列入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