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港交所(00388)上市部首次公開招股審查組前聯席主管楊金隆,以及上市顧問林楚華,涉嫌就數間上市公司的上市申請,貪污賄賂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涉款共915萬元。
楊金隆,43歲,被控兩罪名,即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以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違反普通法。
林楚華,60歲,上市顧問,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
該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控罪指,楊金隆涉嫌於2017年6月20日至2019年4月30期間,身為公職人員,即港交所上市部首次公開招股審查組聯席主管,於履行其公職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事上,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作出失當行為。
楊金隆涉嫌對港交所隱瞞或沒有向港交所申報或披露,林楚華把合共915萬元的款項轉賬予楊金隆的妻子。
楊金隆又涉嫌於處理及審閱多項林楚華參與的首次公開招股申請時,沒有申報利益衝突情況;以及沒有避免參與該等首次公開招股申請的討論及決策過程。
其中一項貪污控罪指,楊金隆涉嫌於或大約於2017年12月21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從林楚華接受200萬元的款項,作為傾向於或保持傾向於優待申酉控股的首次公開招股申請的誘因或報酬。
另一項貪污控罪指,林楚華涉嫌於2017年12月21日,以相同目的向楊金隆提供上述200萬元。
兩名被告將於今早被帶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