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發言人宣布,香港與芬蘭的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將於12月30日生效。
香港和芬蘭今年5月簽訂全面性協定。該協定在雙方完成有關的批准程序後,將於今年12月30日生效,並對2019年4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任何課稅年度的香港稅項具有效力。
芬蘭是香港於2017年的第五十大貿易伙伴。與芬蘭的全面性協定是香港簽訂的第40份協定,也是首份與北歐國家簽訂的協定。該協定可讓從事跨境商業活動的人士更清楚確定其稅務負擔,有助促進雙邊貿易和投資活動。
2018年12月28日 香港財經
政府發言人宣布,香港與芬蘭的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將於12月30日生效。
香港和芬蘭今年5月簽訂全面性協定。該協定在雙方完成有關的批准程序後,將於今年12月30日生效,並對2019年4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任何課稅年度的香港稅項具有效力。
芬蘭是香港於2017年的第五十大貿易伙伴。與芬蘭的全面性協定是香港簽訂的第40份協定,也是首份與北歐國家簽訂的協定。該協定可讓從事跨境商業活動的人士更清楚確定其稅務負擔,有助促進雙邊貿易和投資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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