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管簡樸房建議方案昨日出爐,最低標準要求,包括房間面積不少於8方米、要有可開啟的窗、須設獨立廁所等,申請簡樸房認證的業主或二房東等亦必須確保大廈沒有結構性裂縫或存在僭建物阻礙逃生通道等,並確立違例屬刑事,出租不合規簡樸房,罪成最高罰款30萬元及判囚3年。
物業及租務託管服務公司創辦人陳顯熹在電台節目表示,業界普遍關注天井窗的問題,因為很多樓宇都是60至70年代落成而存在有關設計,若只可保留向街窗戶的房間,重新執修後或要趕走居於有天井窗房間的租客,經營者亦要考慮剩下房間的成本效益。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成員李善珩表示,居民最關注後續安置方案,特別是取締細小或結構有問題的房間,目前大部分是1至2人居住,有些住客是在職人士,但大部分是領取綜援人士,市場上能否找到合適單位,以及安置也是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