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大欖女懲教所還押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上星期五入稟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指懲教署規定女囚犯夏天要穿長褲屬性別歧視及違憲,獲高等法院批出許可,暫未公布聆訊日期。
申請人為鄒幸彤,答辯人為懲教署署長。入稟狀提到,男女囚犯的在囚環境類似,質疑男囚犯可以在夏天穿短褲,而女囚犯則須一年四季穿長褲,被剝奪穿短褲的機會,質疑署方違反《基本法》、《人權法》、《性別歧視條例》及《監獄規則》。
入稟狀又指出,天文台在2021至2023年間錄得超過50個酷熱天氣日數,要求女囚犯在此趨勢下穿長褲,是漠視她們的健康,要求法庭裁定相關規定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