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停運的「立場新聞」註冊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以及前署理總編輯林紹桐,被裁定「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成,法庭裁定17篇涉案文章中有11篇具有煽動意圖。
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在電台節目表示,法官只是接納有建設性的批評,是對言論自由狹隘的解釋,強調負面批評、發洩及謾罵亦是言論自由的一種,與引致他人憎恨政府,有好大的距離。
陳文敏認為,煽動罪的範圍含糊和廣闊,日後傳媒很難設界線,亦較難處理批評政府的評論,又相信被裁定具煽動意圖評論的發布者,日後被檢控的機會高。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提到,他曾於1998年聯同陳文敏,代表政府檢控一間傳媒機構在專欄辱罵法官,最終罪成,當時無人認為裁決收窄言論及新聞自由,反問為何有人不能接受令人憎恨司法體系的評論,但又能接受有評論令人憎恨政府。
他強調,批評和辱罵是兩回事,他自己每日都寫政治專欄,不認為裁決會收窄政治評論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