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及前常委鄧岳君及徐漢光涉拒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被裁定《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下的「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均被判監4個半月。
3人不服定罪及刑期向高院提出上訴亦被駁回,3人今日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獲批,排期2025年1月8日審理。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及前常委鄧岳君及徐漢光涉拒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被裁定《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下的「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均被判監4個半月。
3人不服定罪及刑期向高院提出上訴亦被駁回,3人今日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獲批,排期2025年1月8日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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