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以及前常委鄧岳君及徐漢光,涉嫌拒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早前被裁定《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下的「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判囚4個半月,3人其後提出上訴。法官黎婉姫今午於高等法院駁回3人上訴,維持原判。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以及前常委鄧岳君及徐漢光,涉嫌拒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早前被裁定《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下的「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判囚4個半月,3人其後提出上訴。法官黎婉姫今午於高等法院駁回3人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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