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警今年1月在屯門華都商場一間夾公仔店,涉嫌用磁石盜取9隻公仔,總值逾2000元,他早前承認3項盜竊罪,今天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被告較早前求情指沒有提到其警員身份,執法人員犯案屬加刑因素,報告建議判處80至18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把刑罰上調至240小時。
35歲被告周君衞、已被停職。案情指,當日凌晨,夾公仔機的機主透過閉路電視目睹被告懷疑用磁石,將公仔的鐵鍊拖至機器出口。機主趕往現場及截獲被告,並在被告褲袋及袋內發現9隻涉案公仔,被告當時身穿黑衫黑褲、戴黑色漁夫帽及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