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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1日 時事脈搏 港聞

屠龍案警員證人:被告警誡下稱曾試真槍

《反恐條例》首案今日續審,控方傳召負責拘捕被告李家田的警員作供。該警員供稱,李家田被捕後在警誡下表示,他曾到西貢試槍,期間朝空地開了一槍,並說「我開完之後,就知道支槍係真槍」。另外,控方播出李家田跟警方錄取的會面片段,當時李家田談到,涉案「屠龍小隊」的前身在2019年8月成立,「原意」是保護張貼及閱讀文宣的人,「等佢哋唔使俾人打」。審訊明續。

本案涉及2019年12月8日的「國際人權日大遊行」,7名不認罪被告為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及劉佩凝。首6人被控「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審訊期間獲准保釋的女被告劉佩凝,則涉及「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

認罪被告、控方證人彭軍壕早前供稱,2019年11月17日凌晨,他跟本案同謀吳智鴻,以及本案被告許湛榮、張銘裕、李家田和賴振邦,前往西貢試槍及測試炸藥,當時除他以外,所有人均有試槍,因他負責在場「睇水」,但他事後也有份「執彈殼」。

代表被告張銘裕的大律師姚本成,今早在庭上播出試槍相關片段,當中顯示一名身穿黑白間條衣服的人士曾經開槍。辯方指出,「呢個人係你,其實你有試槍」,但彭軍壕不同意。

彭軍壕今早作供完畢,之後控方傳召負責拘捕被告李家田的警員楊立隆作供。楊立隆供稱,2020年6月11日,他按上司指示,跟其他警員一同到上水古洞麒麟村、一個面積約4000至5000呎的住所,以涉嫌「串謀有意圖傷人」拘捕李家田。

楊立隆提到,李家田被捕後在警誡下表示,「我淨係去過西貢試槍,之後支槍就俾返鴻仔」,因「鴻仔」說要用槍「做嘢」。至於為何要試槍,楊立隆引述李家田稱,「鴻仔想試吓支槍可唔可以射到子彈」,因此讓他測試。其時李家田亦說:「我開完之後,就知道支槍係真槍。」

此外,控方今日播出李家田被捕後,跟警方錄取的會面片段。當時李家田表示,2019年8月5日,荃灣發生發生一宗斬人事件後,他在附近一帶「周圍行」,繼而在場認識到約20人,並與他們成立一個訊息群組。李家田表示,當時他們成立該群組,是旨在保護地鐵站外張貼文宣及閱讀文宣的人士,「等佢哋唔使俾人打」,及後部分人退出群組,最終該群組演變成「屠龍小隊」。

在錄影會面期間,李家田亦談及到西貢試槍一事,稱2019年10至11月期間,「屠龍小隊」隊長在訊息群組問會否有人試槍,之後他及名為「小熊維尼」的群組成員及「鴻仔」等人到西貢試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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