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早前就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申請臨時禁制令被拒提出上訴,上訴庭昨日裁定律政司司長上訴得直,頒下臨時禁制令。
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早在電台節目表示,禁制令並非禁制歌曲本身,而是禁制與歌曲有關的4種特定行為,如不在範圍之內,就不受禁制令的限制,但在公開場合唱或播放這首歌,讓他人聽到,均可能觸犯禁制令。
湯家驊指出,由於禁制令限制協助或幫助他人散播歌曲,如有人仍將歌曲留在平台上任由大眾欣賞,會招惹嫌疑,要「好自為之」,即使被告聲稱沒有相關意圖,周邊的行為都會成為證據,而「意圖」上的舉證在於控方。
至於有市民將《榮光》設定為鈴聲,湯家驊認為應該立即改掉,因在港鐵車廂內突然響起鈴聲,會很多人會聽到,已屬公開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