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強烈反對歐洲議會通過涉及香港的決議,並就歐洲議會對香港作出無理指控,以及抹黑《港區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予以強烈譴責。
特區政府並強烈敦促歐洲議會停止誣衊抹黑、干預屬於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應確保有關《港區國安法》及《條例》的評論公正、持平及停止作出危言聳聽的言論。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香港特區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及國際慣例,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例如美國、英國、加拿大、澳洲及紐西蘭等西方國家及新加坡等,都制定了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歐洲議會卻對此視而不見、大放厥詞,是典型的政治霸權和虛偽的雙標。
發言人強調,《港區國安法》及《條例》下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的域外效力,完全符合國際法原則、國際慣例和各國各地區通行做法,實屬必要和正當,並與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一致。包括歐盟成員國在內的眾多國家的國家安全法律都同樣根據「屬人管轄」和「保護管轄」等原則,具有域外效力。在擬訂《條例》的域外效力時,已顧及有關國家管轄權的國際法原則和國際慣例,以及罪行的性質。維護國家安全顯然易見是屬於主權司法管轄區的內部事務,《港區國安法》和《條例》的實施不應受任何形式的干預。歐洲議會公然叫囂向履職盡責維護國家安全的特區人員作出制裁,其拙劣政治戲碼和卑劣用心昭然若揭,特區政府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亦指出,由於黎智英所涉及的法律程序尚在進行中,任何人均不宜評論有關案件。政府強調所有案件(包括有關案件)均是嚴格根據證據和依照法律處理;所有被告均嚴格按照香港適用法律(包括《港區國安法》),並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的保障下接受公平審訊。任何國家、組織或個人企圖利用政治力量、媒體或任何其他手法干預香港特區的司法程序,以促使任何被告人不能獲得應有的公平審訊,都是破壞香港特區法治的行為,應受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