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傳媒報道城巴輸入司機營運非專營巴士服務。運輸署對此澄清,獲批出輸入司機配額後,僱主會適時安排司機來港進行職前培訓及完成駕駛考試訓練,以考取正式的相關駕駛執照。
待完成路線培訓後,輸入司機便可投入服務。計劃下的輸入司機須遵循及通過與本地司機相同的相關駕駛考試安排及標準;換言之,所有參加相關駕駛路試的人士必須達到運輸署訂定的劃一標準,才可取得合格成績,以保障道路安全。
運輸署稱,輸入司機來港後,必須直接受僱於同一僱主,擔任「標準僱傭合約」指定的職務,並在指定的客運營業證下所登記的車輛及固定路線或預先指定路線工作。根據現行法例,在計劃下輸入的非專營巴士司機,不可以擔任計劃外的其他工作。僱主如觸犯香港法例,會被檢控。僱主如被發現違反計劃或「標準僱傭合約」的相關規定或其他相關法定條文,亦會被行政制裁,即所獲得的輸入司機批准會被撤銷,而隨後2年內亦不會獲准參與計劃。
上述安排充分保障本地司機的權益,政府亦會作出監察,確保僱主及輸入司機遵守香港相關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