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調查貪污時,揭發兩名麵包店時任店員偷竊分店現金逾11萬元。兩名被告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串謀盜竊罪名,其中一人判囚3個半月。
21歲的馮達恩及22歲的張楚雯,分別為英王麵包前兼職銷售員及銷售員,承認一項串謀盜竊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9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馮達恩被判即時監禁3個半月,張楚雯被還押懲教署看管至3月15日判刑,以待索取其社會服務令報告。署理主任裁判官陳慧敏斥責兩名被告違反誠信,有預謀地犯案,罪行嚴重。
案情透露,兩名被告於案發時在英王麵包一間沙田分店工作,負責管理其日常運作。顧客可以電子方式或現金付款。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二人多次在銷售電腦系統取消早前顧客的交易,以盜取相關現金,又侵吞客人以現金支付的款項,不作任何交易紀錄。二人更自行在店內推出「現金付款買一送一優惠」,以便盜取更大量現金。
廉署調查又發現,二人於去年4月至5月期間,每日侵吞該分店數千元現金,盜取金額達逾11萬元。二人遭解僱後,向英王麵包全數歸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