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屯門區議員周永勤的助理梁如娟,被指受賄以協助歌唱社多次申請使用元朗的社區會堂等,詐騙民政事務總署豁免收費。她早前承認5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及3項欺詐罪,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4個月。
63歲的梁如娟另外被控的5項相類罪名則獲控方撤銷起訴。
裁判官黃國輝判刑時表示,本案以監禁7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認罪及其背景報告後,將刑期減至4個月。裁判官又頒令被告向其前僱主歸還涉案的賄款2500元,以及向政府賠償涉案租場費用逾2.5萬元。
案情透露,被告2017年4月至2018年11月期間,在多個合資格團體根本不需要或不會使用有關場地的情況下,訛稱為該等團體向民政署提交8項申請,免費使用4個社區會堂和社區中心,並獲民政署批准。
同時,被告從一名歌唱社主要成員收取賄款共2500元,令歌唱社可免費租用上述其中5項申請的時段。她又致使該歌唱社主要成員向民政署出示3份批准書,以誘使民政署容許歌唱社免費使用場地。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該歌唱社根本並非使用有關場地的合資格團體。如民政署知道該歌唱社為上述8項申請的真實使用者,便不會批准該等申請及豁免相關費用共逾2.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