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拒交資料案終極上訴,終審法院裁定鄒幸彤等3名被告上訴得直。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出席電台節目後表示,當局會認真審視有關判詞,如果在審視判詞當中,認為有地方會使將來更能完整有關國安的法律制度或執法機制時,一定會去做。
被問及在案件裁決後若修改法例,是否輸打贏要,張國鈞指出,相信在香港法律制度下,特別是新的法律,很多時都沒有先例可循;執法機關在應用相關法律時,一定是會有誠信、秉持以法律和證據去處理,但如果案件在法庭審訊時,法院對有關條文有一些看法,當局當然都會很尊重,亦會細心研究如何可做得更好。但目前不能透露下一步具體是怎樣做,因為還在研究有關判詞。
他稱,在普通法制度之下,法院的案例能促進相關法理發展,這次案例對促進香港有關國家安全的法理發展有很重要作用。《香港國安法》今年將會實施5周年,亦是較新的法律條文,所以有關案件會使香港社會各界更能準確理解法院對有關條文的演繹,當局會從這個方向細心研究判詞。
張國鈞表示,《香港國安法》的修改需要人大機構去改,因為它是由人大常委會訂立;有關法律在香港執法的程序,如果認為有甚麼地方可做得更好的時候,當然由香港自己的機關去處理。
他說,維護國家安全是沒有完成式,只有進行式,因為危害國家安全的策略方式會不斷演變,不能以故步自封或既有方式處理,要不斷因應實況去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