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賣11名兒童案的主犯余華英早前一審被判決死刑後提出上訴。央視新聞報道,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今早二審開庭,余華英、辯護人和出庭檢察員圍繞案件事實、量刑等問題充分發表了意見,余華英進行了最後陳述,經過2個多小時的庭審,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年9月18日對余華英拐賣兒童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認為余華英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賣兒童,其行為已構成拐賣兒童罪,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雖有坦白情節,但其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應依法嚴懲,判處余華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余華英從1993年至1996年3年多時間,一共拐賣來自多個家庭11名兒童,其中有3對是姐弟或兄弟,11名兒童最終被不同中間人賣到河北邯鄲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