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等7人否認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站參與暴動一案,今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17日審訊。時任元朗分區助理指揮官李伯豪供稱,警方當時無法派員駐守元朗站各出口,並自言進入元朗站後不打算截停及拘捕任何人,「因為要救人為先」。他又透露,案發當日元朗警區派出部分人員到港島支援,使元朗警力近乎減半。
庭上早前透露,案發時負責統領一隊快速應變部隊的李伯豪,當晚約11時收到元朗警區行動室指示,須連同其他警員前往元朗站,至晚上約11時15分抵達現場。
辯方今早指出,由李伯豪率領的快速應變部隊,當晚收到指示後7至8分鐘後才出發前往元朗站,質疑「點解要咁耐?」李伯豪解釋,警員當時需要穿上保護裝備,並與其他同僚一同出發,因此需時7至8分鐘。盤問期間,法官陳廣池一度稱,快速應變部隊並非「express delivery(快遞)」,稱7至8分鐘對很多人而言已很快。
針對當日行動狀況,李伯豪另提到,案發當晚11時前,元朗警區行動室並無指派其隊伍行動;被問有否預先計劃由哪個出入口進入元朗站等行動細節,李伯豪回應稱,他無法預計哪個地方「有事發生」,一般而言會即場計劃有關行動。
辯方一度質疑,上述快速應變部隊運作「好兒戲」,話畢陳廣池打斷稱,辯方應留待陳詞階段才批評證供。辯方最終改問,李伯豪是否不曾計劃派員駐守元朗站各出口。李伯豪回應說,「做唔到啊係」;又自言進入元朗站後,不打算截停及拘捕在場人士,「因為要救人為先」。
之後李伯豪接受控方覆問,期間提到元朗警區在2019年7月21日派出部分警員到港島區支援,令當日元朗警區警力近乎減半。他又指,案發當晚有非白衣人指罵警方,而對方目光並不友善。陳廣池關注,當時有人包圍在場警員,詢問當時在元朗站的李伯豪及其他警員有否受驚,李伯豪稱「有少少」。
另一方面,有份參與元朗站行動的警長盧吉相(音譯)供稱,案發當日元朗站發生動亂,自言有特別留意穿黑衣人士,之後改稱「唔理係黑衫白衫,任何衫都好」,只有站內人士出現可疑行為,他也有留意。盧吉相又提到,他在當晚9時半,留意到元朗站出現可疑情況,因為當時於站內月台及大堂聚集人數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