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港大學生涉支持及通過「感激」七一刺警案疑犯梁健輝的議案,被控「宣揚恐怖主義」及「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他們早前承認煽惑傷人,同時獲撤銷宣恐罪,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2年。
《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指,本案涉及嚴重罪行,且有多項加刑因素,包括被告行為引起國際社會注意,以及被告公器私用,利用學生會平台作出煽惑行為等。法官認為,若輕判被告,會向社會發放錯誤訊息,決定以監禁2年11個月為量刑起點。
至於求情因素,法官指被告的學業表現,以及判刑對被告家庭的影響,皆非減刑因素,最終基於被告認罪減刑20%;另因被告年齡因素,額外減刑4個月,判一眾被告監禁2年。
本案4名被告為張敬生、郭永皓、杜林丞亨及容頌禧。他們被指於2021年7月7日,在香港宣揚恐怖主義;另被控一項交替控罪,即「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4人最終承認上述交替控罪,同時獲撤銷宣恐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