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宣布強化「為公眾利益着令表現持續欠佳公務員退休」的機制,期望年內實施。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在社交平台帖文表示,對於極少部分工作表現持續欠佳公務員,政府沒有所謂「快速炒魷」機制,當局的處理機制只有一個,就是現在建議簡化的機制。
楊何蓓茵指出,要採取相關行動前,管方一定給予足夠時間予有關人員改進,上司會透過輔導及勸喻,提供培訓,並在情況許可下調職,加上給予有關人員最後觀察期改善。管方完成有關步驟,員工仍然表現持續欠佳,才會採取着令退休行動。
她續稱,工作表現持續欠佳的個案,不是由所屬部門作出最後決定,而是交由中立的公務員事務局審閱,以及由各界人士組成的公務員敍用委員會就個案給予意見,如委員會亦同意該個案應根據《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第12條處理,局方會再邀請相關人員提交申述書,才把個案提交批核當局作出最後決定,並不存在「部門決定晒的情況」,亦無必要在此基礎上再設立「獨立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