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會把粉嶺高爾夫球場約9.5公頃擬建屋用地,暫時修訂為「未決定用途」地帶。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表示,事情發展仍有不確定因素,要視乎有否公眾或團體再採取法律行動。
對於香港哥爾夫球會早前就相關環評報告提出司法覆核,吳希文在電台節目指出,一旦球會勝訴,政府便有可能需要重新做環評報告。不過,環評條例上月底有所修訂,將需要做環評的項目規模面積下限,提升至50公頃,粉嶺高爾夫球場項目未必受條例規範,政府或許毋須再走一次環評程序,但在推展項目時,可能會觸發額外法律問題,希望政府再解說。
被問到是否認同球會的司法覆核質疑當局未有充分諮詢,吳希文指,在一般公眾理解下,入稟狀的質疑屬於合理質疑,但法庭的處理可能不一樣,而以往亦只有少數民間團體法律挑戰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