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正就《保護海港條例》(第531章)(下稱《條例》)修訂建議進行公眾參與活動,一方面讓公眾了解修訂建議的理念及主要方向,同時亦收集社會各界的看法及建議。
期間,局方會舉行一連串公眾參與活動,包括與專業團體、區議會、市民及相關持份者舉行論壇作交流,以及在多個海濱場地進行實地意見收集。
局方今日來到觀塘海濱長廊收集各人意見,多位市民認真參與問卷調查。
《保護海港條例》在過去20多年有效制約海港內大規模填海項目;然而,市民近年要求提升海濱配套和相關設施以改善遊人體驗,但實際經驗顯示,很多海港改善工程(例如建造登岸台階、改善碼頭工程等)都難免觸及《條例》定義下的填海,因而與大型工程一樣受制於「不准填海推定」的原則和「凌駕性公眾需要」測試。這些海港改善工程儘管受市民歡迎,但是否屬「凌駕性公眾需要」存在不確定性;同時若要動用大量資源去符合高門檻的「凌駕性公眾需要」測試,亦不合符比例。故此,局方建議修訂《條例》,令海濱發展有所突破,回應市民訴求。
發展局希望藉公眾參與活動收集市民及相關持份者的意見,讓局方掌握不同方面的考慮,確保《條例》日後維持對海港的保護並促進維港海濱發展的雙重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