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虐兒案,其中一名25歲前幼兒女工作員,承認3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監26個星期。
案情指出,於2021年11月20日及25日,被告分別故意襲擊、虐待或忽略一名3歲男童、一名1歲男童,以及一名不知名兒童,導致他們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裁判官表示,被告作為註冊幼兒工作員,以錯誤及粗暴方式對待兒童,有別於未經訓練的人,其行為完全濫用社會及公眾的信任,必須判處阻嚇性懲罰,即時監禁是唯一判刑選擇。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虐兒案,其中一名25歲前幼兒女工作員,承認3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監26個星期。
案情指出,於2021年11月20日及25日,被告分別故意襲擊、虐待或忽略一名3歲男童、一名1歲男童,以及一名不知名兒童,導致他們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裁判官表示,被告作為註冊幼兒工作員,以錯誤及粗暴方式對待兒童,有別於未經訓練的人,其行為完全濫用社會及公眾的信任,必須判處阻嚇性懲罰,即時監禁是唯一判刑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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