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及4名前常委,被指拒絕向國安處提供組織活動的相關資料,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
鄒幸彤、鄧岳君及徐漢光不認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今日在西九龍法院判刑同被判入獄4個半月。
至於同案2名前支聯會常委梁錦威和陳多偉早前認罪被判入獄3個月,並已服刑完畢。
鄒幸彤在庭上親自求情提到六四事件和內地人權狀況,裁判官指鄒作為大律師,應明白法庭非政治平台用以發表政治主張,鄒幸彤反駁今次檢控本身涉及政治,不能硬將法律和政治分開無視現實。
控罪指他們在2021年9月8日,作為支聯會在本港的幹事或管理或協助管理該組織的人士,並已獲根據《港區國安法》送達通知,而沒有遵從根據該通知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