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憲法法院今午就巴育的總理任期一案做出判決,裁定巴育沒有超過任期限制,可以恢復職務繼續擔任泰國總理一職。
根據2017年生效的憲法,總理任期不得多於8年,巴育2014年透過政變上台,反對派上月入禀法院,指巴育8年總理任期已屆滿,法院受理案件,期間巴育須暫停職務。
巴育呈交法庭的資料稱其是從現行憲法生效日,即2017年4月開始,因此8年任期未完;反對派則認為其任期應該從2014年8月政變後根據臨時憲法就任總理計起,至今年8月24日任期滿8年。
泰國憲法法院今午就巴育的總理任期一案做出判決,裁定巴育沒有超過任期限制,可以恢復職務繼續擔任泰國總理一職。
根據2017年生效的憲法,總理任期不得多於8年,巴育2014年透過政變上台,反對派上月入禀法院,指巴育8年總理任期已屆滿,法院受理案件,期間巴育須暫停職務。
巴育呈交法庭的資料稱其是從現行憲法生效日,即2017年4月開始,因此8年任期未完;反對派則認為其任期應該從2014年8月政變後根據臨時憲法就任總理計起,至今年8月24日任期滿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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