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辦學團體簽署《守護兒童政策》,保護兒童免受虐待、傷害及剝削。
簽署推行有關政策的五邑工商總會承諾,轄下兩間幼稚園將按照政策框架,在「人員及文化」及「問責」等方面制訂20項標準,保障兒童的權利,成為本港首批簽訂推行《守護兒童政策》的辦學團體。總會表示,期望政策可為兒童工作者提供指引,包括根據政策內的舉報指引,舉報機構內發生的懷疑虐兒事件,不必擔心被追究。
有份制定《守護兒童政策》的國際培幼會總幹事蕭美娟表示,相信制訂《守護兒童政策》,有助預防兒童受到傷害或虐待的風險,為他們建立一個安全環境。當中包括,機構承諾採取合理措施確保兒童安全;列明對待兒童的恰當及不怡當行為;設立舉報政策,讓員工放心舉報機構內懷疑虐兒事件,以及訂明處理投訴時限等。她又指,暫時未見五邑工商總會轄下兩間幼稚園在落實政策方面有困難,稍後會聯絡其他幼稚園,希望全港幼稚園都簽署推動《守護兒童政策》,培幼會會提供協助。
兒童事務委員會委員雷張慎佳亦期望,本港的兒童院舍都簽署《守護兒童政策》,令兒童工作者都清楚知道自己的責任。她又期望新一屆政府提供資源保障兒童身心健康。她又指出,有家長可能受到自己的成長經驗影響,而作出傷害子女的行為,認為要向家長適當培訓及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