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在憲報刊登《2022年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修訂附表1)公告》及《2022年預防及控制疾病(修訂)(第2號)規例》,以將猴痘納入《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附表1的表列傳染病,及訂為《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下的「指明疾病」。衞生防護中心亦同時公布猴痘準備及應變計劃,闡述一旦猴痘對本港公共衞生造成重大影響時的應變安排和跟進行動。
為應對猴痘對本港構成的潛在風險,政府已刊憲,把猴痘訂為法定須呈報傳染病,以加強本港監測和應對此疾病的能力。按照《規例》的規定,醫生如有理由懷疑有病人感染猴痘,便須向衞生署呈報個案。及早呈報是監測、預防和控制傳染病蔓延的重要一環。
衞生防護中心發言人表示,應變計劃劃分應變級別和各應變級別相應的指揮架構,並制訂應變系統框架,讓不同政府部門和機構得以協調,按議定的機制採取行動,以減低猴痘在本港的患病和死亡人數。
應變計劃劃分「戒備」、「嚴重」和「緊急」三個應變級別,並會因應風險評估和猴痘對本地社區造成的健康影響而啟動。若猴痘在本港出現甚或爆發時,應變計劃會立即啟動。
政府會因應最新的科學實證和發展,不時評估風險,啟動或解除應變級別,並採取相應的防控措施。相關機構和組織在制訂各自的應變計劃和措施時,應參考本應變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