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1歲女子因違反《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E章),今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四星期,緩刑12個月,以及罰款8000元。
該名女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她必須在酒店接受強制檢疫14日。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她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2021年9月3日離開其檢疫地點。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訊息,指出違反檢疫令屬刑事罪行,政府對違反相關規例的人絕不容忍,並嚴正提醒公眾應遵守相關規例。
截至今日,共有214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發言人重申,衞生署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