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勞福局與勞工處正就《職工會條例》可能需要作出的調整,進行立法修訂的研究及準備工作,以切實維護國家安全。在相關工作大致完成後,便會諮詢持份者。
羅致光在網誌稱,勞工處職工會登記局一直嚴肅跟進違反職工會條例的工會,可視乎結果取消工會登記,包括前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上月被撤銷登記。但他指現行《職工會條例》對於履行《港區國安法》責任的工作,仍有提升的空間。
他又指,勞福局已建議修訂《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列明裁定違反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人士,不能擔任註冊社工,除非獲社工註冊局成員議決批准,局方會在新一屆立法會適時提出修例。羅致光指出,不少人誤以為條例只是保障社工權益,視註冊局與工會無異。其實條例是透過立法,由社會授權給予一個依法成立的註冊局,進行社工資歷認可和監管,以保障社會及受助者的權益。
他強調,註冊局行使的是一種來自法例的公權,因此成員理念上屬公職人員,同樣適用於《港區國安法》對公職人員的要求。政府正就法定機構中公職人員宣誓的工作進行研究,可能需要修訂法例,確立註冊局成員需要作出依法宣誓的要求。
羅致光又指,落實《港區國安法》的工作,已是政策局與相關部門的恒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