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六四集結案,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秘書蔡耀昌、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等5人,月初在案件開審前認罪,法院今聽取他們求情。法官胡雅文聽畢陳情,押後案件至12月13日判刑,除蔡耀昌及梁耀忠2人續獲准保釋,其餘3人還押。
身負3項控罪的李卓人親自陳情,李卓人陳情時數度哽咽,提到人民悼念六四是受良知促使,毋須他人煽動,即便有受煽動,煽動者是開槍的政權。當年在北京經歷六四事件的他形容,悼念六四是其一生激情所繫,在內地當局執意刪除六四事件的提述下,維園六四的燭光是對抗權力、記憶與遺忘的抗爭。
李卓人批評,警方動輒以煽動罪拘捕及檢控示威者,是從根本上威脅人民受法律保障的言論及集會自由,又指政權有絕對權力禁制集會下,香港人民言論及集會自由被剝奪,根本沒有平衡人民權利與公眾安全。他提到,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寄予在囚人士刊物有反社會情緒、海關關長何珮珊稱要打擊「軟對抗」文宣,反映政府不斷擴權,絕對化其權力,人民權利持續受打壓,現唯有寄望法庭把關、制衡權力,將公義天秤由一面倒向政權,移回中間平衡位置。
李卓人重申,他們只是希望非暴力抗爭,為香港帶來民主改革,希望自由、法治、人權、民主,終有一天在中國及香港生根,他32年來平反六四,為民主中國的理想奮鬥,即使要坐牢明志,他一生無悔。
而梁耀忠的代表大狀求情時一度提到,梁耀忠當天受壓出席集結,法官查詢「受壓」一說何解。大狀索取指示後表示,梁耀忠本身想以個人身份悼念六四,但在支聯會義工要求下,才被拉到噴水池前,與其他被告站在一起點燭光悼念。梁耀忠一方重申,當天集結和平、沒做成混亂,而梁角色被動、未公開說話,參與度較少。
大狀又提到,梁耀忠一直尊重法治,並以2016年立法會選主席時,他拒褫奪梁君彥參選資格並放棄主持一事,及前年七一他阻止示威者衝擊立法會一事為佐證。另外,梁耀忠獲得運輸及房屋局前局長張炳良、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等人撰信求情,提到梁耀忠心地好,未如其他民主派議員爭取曝光,在議會內不曾作出激進行動。
而蔡耀昌及胡志偉的代表大律師則希望法庭考慮,兩人案發當日角色輕微,參與程度不高,當天集結引起的影響相對輕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