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及沙田裁判法院分別接獲恐嚇信件,司法機構表示高度關注,並已將事件交由警方跟進。
司法機構表示,《基本法》清楚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強調任何試圖向法官及司法人員施加不當壓力的行為,均違反法治精神,衝擊司法獨立的原則,應受到嚴厲譴責。
司法機構重申,根據司法誓言,法官及司法人員須依法處理案件,確保司法公正,並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維護法制,主持正義,法官審理每宗案件時,即使涉及任何富爭議的法例和社會事件,必須無所畏懼,獨立和專業地按照法律和法律原則作出判決,不論判決結果是否受歡迎或受抨擊,如對判決或判刑不滿意,有上訴機制處理。